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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车放在4S店保养 出了事故谁来负责?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10-18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开车磕磕碰碰再寻常不过。如果保养期间4S店工作人员开车时发生了事故呢?这就有点让人难以接受了。最近,嘉兴一位车主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在4S店保养时车子出了事故。

车子被4S店工作人员开走刮擦了

沈源(化名)的车是今年初在嘉兴市北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北方汽贸”)购买的,到4月1日里程达到3000公里后要进行首保。

当天,沈源将车开到了嘉兴北方汽贸的4S店,工作人员将车开走后,他就坐在店里等候。过了一会儿工作人员就跑来告诉他,车刮擦了。

沈源一听很是纳闷,好端端的怎么会刮擦了呢?跟着工作人员跑去一看,发现车辆尾部被撞了。原来,工作人员将车开去清洗的时候,不小心刮擦了一下。

从买车到第一次来保养,才两个月时间,现在却被4S店的工作人员给弄坏,沈源别说心里有多不舒服了。

然而事情已经发生,当务之急就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4S店方面对此事表示道歉,并承诺免费把损坏的部位修好。但是,沈源却不认可这样的解决办法,他认为,自己的车是新车,修好虽然不影响驾驶,但却成了维修过的事故车,如果卖的话会贬值,就是自己开着心里也不舒服。

“这完全是他们的责任,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别人弄坏你的东西,难道就是修好这么简单吗?”这是沈源最难接受的地方。

因为在解决办法上双方分歧很大,导致双方有点不开心。沟通协调未果后,沈源就将车堵在4S店修理车间的门口。

目前,经过相关部门介入,双方已经达成解决协议,4S店负责将损坏的部位维修好,同时将沈源以前擦过的一个部位修好,再送两次保养。

就此事,嘉兴北方汽贸相关负责人黄先生表示,这事肯定是4S店的责任,负责维修这是肯定的。关键在于补偿方面,于情于理来说适当的补偿是可以的,如何补偿也要看情况,但如果车主要求太高的话4S店无法承受。

责任方一般是修好再给点补偿

记者发现,像沈源的车在保养期间由4S店工作人员驾驶时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少见,各地媒体所报道的案例中,都是车主与4S店因为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引发纠纷。

浙江省实施办法》(修订)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其经营场地、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等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有危险性因素的项目或者地方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因设施不完善或者因经营者疏于防范等过错,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按此来分析,4S店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理应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汽车损失负全责。

对此,南湖区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要是在工作过程中移车撞了,责任方一般是修好再给点补偿。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远桂也赞成上述的观点。丁远桂分析认为,车辆交4S店维修期间,4S店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因4S店工作人员驾驶待维修车辆发生交通事故,4S店负有赔偿的责任或者将其维修好,自行补偿亦可,具体方案双方可自行协商。至于车辆贬值损失的赔偿实践中一般不予支持。浙江省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0条明确规定:已主张机动车维修费用等财产损失赔偿的赔偿权利人,又主张机动车贬值损失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属于待售中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到损害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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