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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又对共享汽车乱停放“开刀” 昨开出首张罚单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10-10   

前两天,宁波市江北区首开先河,对共享单车乱停放管理不力的三家投放企业开出首批罚单后,5月17日,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再传消息:对共享汽车乱停放“开刀”,对违规停放的个人开出首张罚单。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中队在巡查中发现,湖西路日湖公园管理所北边的绿地内停了一辆小型机动车,涉嫌违反了《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于是中队队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将《协助调查通知书》留置于该车前挡风玻璃上,后又短信通知车主来中队接受调查。但是车主未在通知截止日期前主动前来。

白沙中队队员于是按规定程序至江北交警大队调取了该车辆相关信息,发现该车所有人为宁波某公司。在电话催告无效情况下,执法人员按车辆登记地址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

很快,该公司派员接受案件调查。经了解,原来该公司主要开展共享汽车租赁业务,车辆登记的联系电话属于该公司新能源运营部,接到中队电话未予重视。当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立案通知书》后立即进行自查,后台管理系统显示当天为客户余某某租赁了该车,停放于日湖公园管理所北边的绿地后进行了还车操作。

队员向该公司提取了后台管理系统数据和客户余某某身份信息,进行仔细核对并电联余某某。在证据和事实面前,电话那头的余某某承认了违法行为。因为当事人已回外地老家,中队按照非接触性执法程序以证人证言及租赁公司提供的租赁数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且为首次违停被罚,最终执法单位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35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