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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市中心这块地荒废两年多 如今被强制腾空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6-14   
6月7日,婺城法院出动干警30余人,对位于市区八一南街1688号1幢(原保集名流俱乐部)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整幢房屋共五层加1个地下室,建筑面积5090.18平方米,本次行动清理并搬运了跑步机、动感单车、哑铃、羽毛球架等健身器材和各类家具10余吨,使这幢位于市中心、荒废了两年多的房屋得以重焕生机。

2013年,原告浙江保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颜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将保集名流俱乐部所在房屋转让给颜某玲。后因颜某未能按约支付房款,原告提起诉讼,婺城法院审理后判决颜某将占用的房屋退还,并支付违约金305333元。婺城法院于2016年5月26日受理了原告的执行申请,当日向被执行人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2016年11月2日张贴了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房屋内的相关人员于2016年11月15日前迁出,并腾空室内财物。但颜某一直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多次对颜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均无果。

这次腾房是婺城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举措之一,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