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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院公布又一批老赖 举报让他们无处遁形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5-14   

10月1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一次公布了一批欠钱不还的“高清无码头像”,主人公们是我们平时说的“老赖”。

也许有人会好奇,公布他们的头像,有用吗?当然有用。

钱江晚报记者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只要收到关于老赖们的线索,执行法官随时都会出发,哪怕是国庆假期也不例外。

国庆湘湖一日游,变为拘留所七日游

吴某是浙江一家涂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因未按约支付货款,原告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和违约金。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浙江某涂料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判决被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38万余元。

但是被告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履行法律义务,案件在原告申请下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叶剑杰对被执行人浙江某涂料公司发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多次劝说,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叶法官只能依法对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及网上布控等措施。

9月30日下午5点,叶法官办公室电话突然响起,湘湖地铁站公安来电称,吴某在地铁站被抓了。这时候,其他人已经下班准备欢度佳节,叶法官选择继续工作,对被抓获的吴某进行教育,可是吴某仍不履行法律义务,叶法官于是对其采取了拘留的强制措施。

吴某原本是想趁着国庆去湘湖旅游,结果在地铁站被民警发现是被网上布控的失信被执行人,就迅速被控制。

原定的湘湖一日游就变为了拘留所七日游。

在拘留所的七天里,吴某进行深刻反思,主动联系叶法官履行了全部的法律义务,并感叹道:“以后终于可以安心过节了。”

刚到游玩地,就被抓了

另一个被执行人,原先是想趁国庆好好和家人放松身心,结果没等进园看笼子里的动物,自己就先被关了。

他是1991年出生的吴某,2012年8月,因为购车向银行申请汽车按揭贷款,某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但吴某未在规定期限向银行归还借款,且在担保公司代偿资金后,吴某仍未按期还款。

2017年3月,该担保公司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偿还原告垫付款及违约金共计2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予以支持。然而吴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此案经原告申请后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法官刘清向被执行人吴某发了执行通知书后,吴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也拒不申报财产,且处于失联状态。

刘法官依法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并对其进行网上布控。

10月1日国庆第一天,吴某带着一家人从台州赴杭州游玩,首站选择杭州野生动物世界。

吴某前脚刚跨进野生动物世界,还没来得及游玩,后脚执行法官就闻讯赶到了。吴某心里犯嘀咕,“怎么刚到杭州,就被抓了呢?”原来执行法官对其采取了网上布控,只要其身份证一经使用,法院和公安就能马上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这样被执行人就难逃法网。执行法官劝解吴某履行义务无果后,只能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下活动将受到限制:

1.纳入曝光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2.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限制;

4.失信被执行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执行法院还将其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