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绍兴资讯 >
热门搜索:

知识产权一站式证据保全平台上线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04-27   
  如何让诸如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往来及各类网页等电子数据,快捷地升级到足以作为“呈堂证供”的电子证据?日前,上虞公证处正式推出电子证据服务平台,助力打通从电子数据到电子证据的线上通道,实现电子证据全生命周期的可信流转,从而为权利人的维权之举添上有力砝码。

  尽管当前已步入电子证据时代,但电子证据的易篡改、易灭失等先天属性,致使其真实性、客观性在实际应用中往往成为争议的焦点。目前上虞公证电子证据服务平台主要适用于线上线下的包括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及各类商业机密数据的企业经营纠纷预防等业务场景。这既是目前普遍存在调查取证难,又恰是电子证据可以大有作为的领域。

  上虞公证处负责人范文丰举例道,如权利人发现自己的一项产品外观设计被人模仿且在电商销售,一方面要证明自己作为原创者的身份,另一方面要预防对方突然下架商品等证据销毁行为。而依托电子证据服务平台,权利人可在第一时间将作品稿件或全方位产品图上传,平台会自动对作者、作品内容、发布时间等原创作品的关键信息进行固化保全,从而达到证明权利归属的目的。同时通过电商网页保全,明确对方侵权行为。

  由上虞公证处开发的电子证据服务平台运用法律可信云计算技术、HASH、加密技术、证据自动固定技术等法律科技手段,整合了公证存证、取证等业务支撑系统,方便权利人及执法者、律师等相关人员通过电脑或移动终端设备进行自助录像、录音、拍照及对来往邮件、聊天记录、网络社交、APP等多场景截屏等手段进行取证,合法、便捷地将产生的电子数据进行固定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公证处对之审核确认后,在线出具公证书,避免申请人来回跑。

  其实,为积极应对无纸化办公普及和互联网技术拓展的新形势,上虞公证处早在几年前就配置了专用的电子数据证据保全设备和公证人员,并在电商专利侵权和商业合同纠纷预防存证等方面积累了充分经验。如梁湖街道某成衣生产商在为某上市品牌女装公司代工期间,被累计拖欠货款1200余万元,但因对方公司自有一套包含加工下单、货品接收、质量验收等重要环节流转的供应商线上管理系统,以致双方除了一纸加工框架协议,竟无一张纸质的订单合同。为此,公证员随即采取电子数据存证,有效避免了对方一旦借故关闭系统,这家梁湖企业哭诉无门的可能。

  “电子证据相比电子数据,一字之差,差别就在于经保全公证,更容易得到认可和采信。”范文丰表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将会得到更广泛的应用。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四条就明确规定,经由公证机构公证的合法电子数据具备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