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需注意!西安一女大学生租赁合租房入住后发现有男性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在校外租房居住,但在选房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权益受损。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原告刘某是一名大四女学生。2020年4月26日,其从被告某公寓管理公司租赁合租房一间,约定租期一年。入住后,刘某发现合租房屋中有异性,且基础设施不完备,公共区域环境脏乱,与签订合同时被告描述的情况完全不符。
次日,其便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租金,但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协商未果之下,原告刘某诉至未央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与被告某公寓管理公司联系,其表示双方关于房屋租赁的具体事宜已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现原告刘某无故要求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耐心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原告刘某申请撤诉。
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沙亚娜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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