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泰国副总理兼卫生部长阿努廷主持召开国家传染病委员会会议,会后阿努廷宣布,国家传染病委员会一致通过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列为泰国《传染病法》排名第14位的危险传染病,以便政府根据法律采取更有效的防控措施,减少疫情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同时强调,泰国目前仍处于疫情第2等级,可防可控,尚未进入第3等级。
截至目前,泰国确诊新冠肺炎病例35例,已连续几日没有新增病例,其中21例经治疗已痊愈,还有14例仍在医院治疗。(总台记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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