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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8年度消费维权投诉举报分析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8-05   
  2018年,嵊州共办理政务热线及各类自录案件2201件(其中涉及消费者投诉1365件、举报836件),解决2201件,解决率为100%,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3.24%。(本次统计分析数据来源于12315行政执法系统,不涉及网信及其他渠道的投诉。)2018年度,共计受理消费者申诉1276件,同比上升15.0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77万元;受理群众举报836件,同比增长67.2%。

  投诉数据统计

  本年度受理申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表二:

  表一:申诉情况按性质分

  表二:申诉情况按类别分

  (一)商品类投诉

  (二)服务类投诉

  投诉基本情况

  从2018年全年的消保系统受理的投诉量来看,消费投诉量与往年相比呈现上升趋势,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受理的消费案件总量上升了15.06%,说明整体的消费环境趋向于好的方向发展,消费者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守法守规意识得到加强。近年来,嵊州市市场监管局一直重视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比如持续深入的开展《消法》“五进”活动、创建省级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省级消费示范区等等,在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维权主动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划分:质量问题740件,占投诉总量57.99%;售后服务问题211件,占16.54%;广告问题84件,占6.58%;合同问题70件,占5.49%;安全问题9件,占0.71%;计量问题4件,占0.31%。2018年度,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及广告问题排在投诉量的前三位,三类合计占了投诉总量的81%,其中质量问题仍然高居首位。(见表一)

  商品和服务投诉类别分析

  商品大类投诉中,日用百货类479件,占投诉总量的37.54%;家用电器类124件,占9.72%;食品类106件,占8.31%;交通工具类100件,占7.84%;通讯器材类71件,占5.56%;商品房类37件,占2.9%;装修建材类35件,占2.74%;金银珠宝类24件,占1.88%;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类8件,占0.63%;农用生产资料及文化、运动娱乐用品类均为4件,分别占比0.31%。2018年度商品类投诉中,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食品类投诉量居前三位,占了投诉总量的55.56%,其中日用百货类投诉中主要集中在灶具、服装、家具及鞋帽类商品。(见表二)

  服务类投诉中,居民服务46件,占投诉总量的3.61%;餐饮服务30件,占2.35%;文化娱乐服务30件,占2.35%;修理维护服务25件,占1.96%;住宿服务12件,占0.94%;装饰装修及租赁服务均为4件,分别占0.31%;互联网及邮政业服务均为2件,分别占0.16%;中介服务1件,占0.08%。在服务大类投诉中,投诉量居首位的仍然是居民服务,主要集中在洗染、美容美发和洗染服务,占居民服务类的85%。(见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