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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我市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了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7-17   
  嵊州市社保局已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现在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奖励假?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女方法定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

  二、补发的对象是哪些?

  本次补发的对象是生育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且已到市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

  三、如何办理?

  本人和用人单位均无须申请。参保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本次补发款项发放到单位,各单位要按照《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发放给女职工,确保女职工生育待遇。参保单位为企业的,本次补发款项直接发放到女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关联银行中。

  社会保障市民卡左上角的是关联银行,最下方的数字(621...888)是关联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