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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7-29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结合嵊州市城区实际和《2018年嵊州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嵊教体幼〔2018〕5号)文件,现将2019年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含市属公办幼儿园托管的幼儿园,下同)推行阳光招生。建立程序公开机制、信息核查机制、结果监督机制等,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二)划分区域、自主选择、免试入园原则。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在对应区域内自主选择报名,幼儿园按规定招收新生,免试入园,有序保障入园需求。

  二、招生区域及划分

  城区招生划分为三个区域——老城区、城南区、城东区,具体范围如下:

  (一)老城区:罗小线以南、以东,澄潭江以北,曹娥江以西城区。区域内幼儿园为五爱幼教集团鹿山园区、新兴园区,红旗幼教集团红旗园区和雅致园区,罗星幼教集团罗星园区、城北幼儿园(暂名)。

  (二)城南区:曹娥江→澄潭江以南,新昌江以东,甬金高速以北,上三高速以西城区(含忠铨村)。区域内幼儿园为五爱幼教集团中心园区、红旗幼教集团下元塘园区、仙湖幼儿园、剡江越园幼儿园(暂名)。

  (三)城东区:曹娥江→上三高速以东,甬金高速以北,新104国道以西,黄泽江以南城区(含曹家洋村、前园村)。区域内幼儿园为开发区幼教集团天章园区、罗星幼教集团常青藤园区、红旗幼教集团东郭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