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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账户资金大幅缩水还要受处分 朋友帮办靠不住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10-26   
近日,上虞区人民法院小额速裁庭审理了一起侵害财产权损害赔偿案。令法官唏嘘不已的是,原被告双方原本为一对好友,原告方的理财账户被朋友“帮办”但浑然不知。直至收到有关部门的纪律处分通知,原告方才发现自己不但名誉受损,账户上还损失了一大笔钱。

小强(化名)今年30多岁,和小平(化名)是同学关系。2015年10月,小强经小平推荐,通过电脑网络操作,在一家期货公司北京营业部开设了期货交易账户。由于两人平日关系很铁,小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没有对小平设防,小平全程在场并知晓交易密码等全部信息,也包括小强将期货账户与银行卡绑定的情况。

小强虽然开通了这一期货账户,却一直让该账户处于“休眠状态”,从未进行过任何交易。2017年6月,小强突然收到一份郑州商品交易所作出的纪律处分书,认定小强的账户于2016年9月分两次,以硅铁、硅锰合约为标的,实施对敲、违规转移资金的行为。收到处分书的小强一下懵了,他去查询账户时发现,早在2015年12月份,已有人开始在他的账户上“做手脚”,从他绑定的银行卡内转入10万元至期货账户进行期货交易。到2017年6月,银行卡账户上的10万元仅剩下13888.53元,期货账户交易余额为504.04元,即资金缩水8万余元。此后,小强与小平多次协商未果,只得于今年2月将对方告上法庭。

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平擅自使用小强名下的期货账户和资金进行交易,造成小强资金亏损,侵害了其财产权,依法应进行赔偿;同时,因小平的违规交易操作,导致小强被郑州商品交易所处以纪律处分且处分结果记入中国资本市场诚信信息数据库,给小强的名誉造成了不良影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据此,法院判定小平赔偿小强损失人民币8.56万余元,并当面向小强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现在拥有各类投资理财账户的市民越来越多。但如果把账户交由别人操作,除了资金安全以外,还有一系列风险。期货交易都是带杠杆的(股票交易也可以融资加杠杆)。若账户在他人操作下造成穿仓,期货公司等将向开户的人追索损失;若他人利用账户进行对敲交易,开户人(就像本案原告当事人一样)可能被交易所处以罚款及警告。所以,不论是有心还是无心将账户交由他人运作,其潜在的风险都很大。从事金融投资需要专业知识,如果账户长期不使用,建议尽快办理销户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