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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吵架 弟弟被“丢”在高速上 幸遇交警及时救助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4-03-19   

  俗话说:“吵架应该分场合”,人与人相处时有矛盾,拌嘴吵架本是再平常不过的“琐事”,但是,把吵架的“战场”放在高速公路上,就大错特错,这种拿生命安全开玩笑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取。

  2024年2月2日18时,黔东南高速交警巡逻至沿榕高速松溪沟隧道,发现一名年轻男子站在道牙上,肩上背包、手中提着行李,正在拦车。

▲现场图片

  正值春运期间,车流如梭隧道内,车辆呼啸而过十分危险

  见此情况,民警立即将警车停至隧道外紧急停车带,再快速返回隧道内。

  您怎么回事呀?

  被我姐丢下了~

  很伤心的,我要去机场,坐飞机回老家~

  见到民警时,该男子情绪激动,表示自己跟姐姐吵架,被丢在高速上。

  民警:您先平复一下心情,我先送您到镇远县城,明天再转飞机走。

  随后,民警将男子带上警车,将其送往镇远火车站附近的宾馆,在前往宾馆的途中,民警一直在安抚男子情绪。

经询问

  2月2日上午,男子与姐姐驾车从广东惠州出发,返回重庆潼南过年。在行驶途中,姐弟俩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男子被“赶”下车,“丢”在高速上。

暂住镇远某宾馆

  民警通过男子手机向其母亲转达平安后,随即安排其到镇远火车站附近的宾馆休息。

购买机票返回重庆

  考虑到天色已晚,建议男子购买次日火车到贵阳,再转回重庆。

法律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行人上高速的危害

1.危害个人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车辆的车速都比较快,驾驶人只要有丝毫的放松就会很难注意到周围静止不动的、相对较小的事物。所以行人在高速路上只要稍不留意就很有可能被车辆刮碰,在车速较高的情况下极有可能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

2.危害高速公路行车安全

  为躲避高速公路行人而发生的事故不胜枚举。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也有可能会导致车辆因躲避不及而连续发生二次交通事故,造成高速公路大面积拥堵和严重的经济损失。

3.危害公共交通秩序

  有些人为了图方便、图省事,翻越隔离护栏违法上高速候车。这不仅危害到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危害了公共交通秩序,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贵州交警提醒,不管您是驾驶人还是乘车人,在路上都请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态,千万不可逞一时之气,导致追悔莫及的后果。

原标题:和亲姐吵架,被丢在高速上:“很伤心的.....”|温馨春运·文明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