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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对4省份12市县区入境人员实行从严管控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1-10-14   

  (抗击新冠肺炎)呼和浩特对4省份12市县区入境人员实行从严管控

  呼和浩特4月28日电 (记者 张玮)28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呼和浩特对4省份12市县区入境人员采取从严管控措施。

  消息称,为阻断输入性疫情风险,呼和浩特将对入境来呼人员、重点地区来呼人员加强管理。

  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和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北京市朝阳区等“重点地区来呼(呼和浩特)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对第一入境城市为呼和浩特,且目的地为呼和浩特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对第一入境城市不是呼和浩特,目的地为呼和浩特且能够提供在第一入境城市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管控措施;未在第一入境城市进行2次核酸检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必须实施补检;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不能提供在第一入境城市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证明材料的来呼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消息显示,所有“重点地区来呼人员”和入境人员主动申报,严格执行呼和浩特管控要求,相关食宿、检测费用自理。对偷越卡口、偷进小区(村舍)、瞒报谎报行程、拒不配合管理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