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检察建议提升了418辆公交车的安全系数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7-02
“公交车驾驶区加装的防护隔离设施,不仅保护了司机,更保护了我们这些乘客,这下我们出行坐公交车就更加放心了。”近日,我区乘坐公交车出行的市民李女士发现自己以往乘坐的公交车辆不仅新增了应急出口等安全标识,驾驶区域的防护隔离设施也进行了改造升级,对此她表示特别有安全感。
而这些改变,都源于一份检察建议。去年5月29日,在我区一辆满载乘客的公交车上,站在驾驶区附近的乘客甲某因手中的水果袋影响了驾驶员挂挡,两人发生口角。盛怒之下甲某用脚猛踹驾驶员腰部,导致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剧烈晃动,车上乘客发出阵阵尖叫。所幸驾驶员及时刹停车辆,才避免了一场恶性事故的发生。
随后,区检察院办理了这起危害公共安全罪案。办案期间,区内又接连发生3起类似的因司机乘客纠纷引起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事案件。相关案件的频发引起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的关注。通过查看车载监控视频,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4起案件均案发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乘客均能在肢体上轻易地接触和干扰驾驶员的驾驶操作,驾驶区域的防护隔离设施并未起到应有的效果。
为此,该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立即行动,对区内现运营的公交车辆进行了全覆盖式探访调查,发现区内多路公交车辆存在未安装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或安装的防护隔离设施过于简易(仅为简易横杆或简易小门)的情况,不能有效隔离乘客和驾驶区域。与此同时,检察人员还发现,上述公交车辆内部还存在应急出口等安全标识不完整等安全隐患。
针对存在的问题,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区交通运输局进行了情况反映,就共同推进辖区内公交车辆安全设施设备规范化建设达成共识。去年11月21日,该院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进公交车辆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
区交通运输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选派专人,与检察官一同对全区公交车辆安全标志、设施设备设置情况进行专项排查,配置车内应急出口标识、安全疏散示意图1500余份,并将66辆安全应急锤无报警装置的公交车纳入报废计划。同时,联合邀请第三方技术专家,针对区内现运营公交车辆硬件设备的不同情况,分批确定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改造方案,科学精准推进设施改造工作。
“截至目前,我们完成了284辆公交车驾驶区防护隔离设施的安装和改造,更新老旧车辆134辆,另有50辆经技术论证无法安装防护隔离设施的车辆被纳入报停计划。”在区检察院进行的公益诉讼案件案后回访过程中,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三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介绍:“是检察机关的督促和支持让区里的公交车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工作有了量和质的提升。”
据悉,该案为我省首例公交车安全设施设备设置相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区检察院以公共交通安全领域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等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秉持检察监督与相关行政执法目标一致的大局观,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督促与协同并举,实现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制度设计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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