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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企业用工最强扶持政策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2-21   
  2月18日下午,区防控办下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意见,全力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用工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这也是我区特殊状态下,力度最为空前的用工扶持政策。”区相关政策牵头部门负责人表示,希望借此有力推动企业招用工,为企业复工复产解除后顾之忧。

  企业复工复产,解决用工最为急需。记者发现,新出台的支持政策目标直指用工。其中,在“就业大巴车”开通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为企业减负,规定“就业大巴车”由政府统一组织专车、专列,包车费用由政府全额负责。而对企业通过点对点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回区外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政府也给予100%的补助。对于员工自行来虞就业,我区也按省内区外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其他地区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政策也积极鼓励企业主动出击,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实行企业招工奖励。在全区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1200元标准补助企业。企业通过专业性网上招聘平台举办专场招聘会的,给予50%的补助。

  (下转第三版)

  (紧接第一版)

  同时,我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和优势,加大对中介机构的招工奖励。规定,区内外人力资源机构为我区引进职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过3个月的,引进10人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补助(不重复享受)。对东西部扶贫地区政府、部门及“劳务协作站”为上虞输送人力资源的也将给予3-5万元的奖励。在其他人力资源丰富地区设立的“劳务协助站”的,按照为上虞输送人力资源数量,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工作补助。

  员工来了,防疫依旧不能松,但此次我区将在普遍实行“健康码+白名单”机制基础上,加大员工过渡性住宿困难和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统筹力度,进一步为企业减负。新政策规定,我区将通过建设过渡性集中宿舍区,用于统筹解决企业无住(租)房员工的住宿困难;支持企业落实防疫措施,集中来虞员工途中和企业复工后的防疫工作,将由卫生健康和经信等部门负责,同时,加强防疫物资的统筹保障,全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对按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的企业,我区还规定,如员工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的,相应的医治费用和人员隔离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适用于全区所有非公企业,在我区已经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一级响应解除后3个月止。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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