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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便民办税再添新举措 税收普法阵地设进企业官网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2-01-15   

  扬州6月3日电 “自建的样板房,是否缴纳房产税?销售无产权的车位,按照什么税目缴纳印花税?”近日,江苏新能源置业集团官方网站引发众多网民“围观”。原来,该网站上刚刚多出一个“税宣园地”专栏,点进去就能看到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税费政策解读及办税事项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依托企业官网开设新的税收普法阵地,提供针对性的税收普法释法、办税指引导引、风险预防预警等服务,将便民办税的“春风”吹进纳税人心坎里。

  新能源置业财务负责人丁璟瑶表示,“集团下辖1家分公司和15家子公司,拥有财务人员42名,涉税培训的需求很大、很紧迫,税务部门在我们的网站中开辟宣传专栏,不但解答了房地产行业的涉税共性问题,而且在我们财务人员较为分散的情况下起到了集中培训的效果,大大节省了我们的时间和精力。”

  为与企业共同建设好这一税收普法新阵地,扬州市税务局积极提供专业支持,在政策法规的权威性、解惑答惑的精准性、沟通交流的便捷性等方面加强保障。考虑到不同行业适用不同政策、不同企业具有不同实际,扬州市税务局结合“大数据”手段详细分析纳税人需求,分类别、分行业整理出多个“专用大礼包”,推送给企业的属地管理税务部门用于宣传专栏的建设对接。

  “我最近正好有一个销售佣金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的疑惑,没想到根本不用咨询税务部门,直接就在‘家门口’找到了答案。”新能源置业子公司乾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的裴春霞表示,自己通过本单位网站的“税宣园地”专栏,已经确认了‘扣除限额应为佣金服务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这一标准,真是十分方便。

  据了解,截至当前,扬州已有多家企业与税务部门达成了协同开展税收普法的意向,仅邗江区就有近30户企业签署了税法宣传框架协议。(尹时辉 蔡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