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偿90万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2-01-12
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
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戴某与王某家人对此均无异议,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
本案中,戴某与死者王某系同事关系,事故车辆系非营运机动车,戴某搭载王某并未向其收取费用,且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
法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原标题:【“典”滴生活】搭上“顺风车”,出事故了谁担责?下一篇:刘鑫曾向江母发刺激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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