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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年底前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0-02-11   

  对于前不久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问题,1月22日,省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任务刚刚布置,除了省卫健委承担一部分职责外,还有其他多个相关部门也都有任务分工,在2020年的工作中将具体落实这些安排。

  据了解,按照相关部署,到2020年底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

  省政协和国家有关部门几乎是同步关注该问题

  陕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高小青介绍,关于促进我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省政协去年8月22日曾专门召开过月度协商座谈会。而该协商议题的确定,则是在去年3月的省政协主席会议上,那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印发(印发时间是2019年4月17日),所以陕西省政协几乎是和国家相关部门在同步关注这一问题,而一些省政协委员最早从2017年就已开始关注这方面问题。

  省政协委员、西安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主任李晖表示,俗话说“三岁看大,七岁看老”,0-3岁是人生的关键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会将儿童生命的早期发展作为一个国家的很重要的发展战略来对待。“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我认为从娃娃抓起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现在的扶贫重视的是对成人的扶贫,妇女儿童过问的很少。我建议省上有关部门制定一套标准,将贫困县儿童的早期发展经费投入纳入财政,保障每个贫困儿童都能享受到这笔早期教育补助。同时建议每一个贫困乡镇都能够建立儿童之家,培训一批师资力量,来教育这些儿童的母亲。欣慰的是,我的建议已被有关部门采纳。而去年4月国务院指导规则的出台,认可了由国家来承担0-3岁的孩子的照护,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省政协提案委在深入调研后给出了六条建议

  “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是关系百姓福祉的重大民生问题,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和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胡小平去年8月在月度协商座谈会上的介绍,2019年5-6月份,提案委员会曾赴安康、汉中和西安市,深入6个区县、18个托育机构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6场,发放调查问卷表9600余份,并商请宝鸡市政协、咸阳市政协开展协助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家长希望通过托育机构,能缓解职业女性工作家庭冲突,实现工作家庭两不误;能解决育儿困惑,帮助家长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让孩子健康成长;能减轻父辈负担,规避隔代教育短板,培养孩子自理能力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但家长同时对于婴幼儿托育机构存在安全、师资和收费过高等诸多顾虑,期盼托育机构以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提供方便可及、安全放心、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托育服务。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托育机构整体偏弱,专业人员严重匮乏。”

  调研给出的对策和建议有六条:制定出台《实施意见》,尽快完成顶层设计;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强化政策制度创新;鼓励支持多元共建,增加照护服务供给;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推行标准化机构创建;依托资源多措并举,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手段和培训模式,重视对家庭成员的技能培训。

  年底各区县至少要建成1所示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2019年12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到2020年年底,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各县(市、区)在积极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至少建成1所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省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规范、服务标准、支持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全省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达到95%以上。

  1月22日,省卫健委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任务刚刚布置,除了省卫健委承担一部分职责外,还有其他多个相关部门也都有任务分工,在2020年的工作中将具体落实这些安排。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主要任务有: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多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强化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监管,加强政策保障体系建设等五项。而每项任务下面都有具体安排,且都有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涉及部门包括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