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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猎狐”集中执行行动纪实

绍兴资讯网     发布时间:2019-04-01   
天亮就出发 将“老赖”堵在被窝中

  根据绍兴中院《 “决胜2018”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之“猎狐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嵊州实际情况,5月25日,市人民法院针对前期摸排出来的50件涉及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案件,开展了“猎狐”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共69名执行干警参与。

整装待发   当天凌晨4点50分,天空刚露出一丝丝白光,6组共69位执行人员已在法院大楼前集合。当时针指向5点整,行动总指挥长一声令下,各组执行人员根据事先安排,立即向既定目标奔去。记者跟随其中几组剪辑了部分画面。

出发   被执行人被拘传后 其儿子送来1万元执行款

  执行实施一组将第一个目的地锁定于崇仁镇。被执行人裘某涉及的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裘某购买建房材料后,拖欠建材商店材料款1万元。案子虽然在2017年7月已判决,但裘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点30分左右,执行人员到达被执行人裘某的居住地,扣响了被执行人裘某的家门。此时裘某还睡在床上。当睡眼惺忪的裘某看到执行人员突然到访,吓了一大跳,想躲藏也无处可躲了。最后,执行人员将裘某拘传至法院执行局。

  裘某被带到法院后,告诉执行人员,自己并不是不想还钱,而是因为自己也被他人欠钱,尚未催讨到欠款,所以心里有气,才拖着一直不付清。执行人员告诉裘某“事情主体要分清楚,别人欠你钱和你欠别人钱是两码事,你想要收回欠款可以走司法程序,现在这个案件的申请人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你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受到法律制裁……”当裘某听到可能会被拘留之后,要求跟他儿子联系。随后其儿子赶到法院,代自己的父亲缴清了1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任某现场办理了执行款交付手续,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躲避不是办法 协商付清全款

  早上6点左右,执行实施二组执行人员驱车来到金庭某村被执行人王某家里,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人员到王某家时,他家大门紧闭,经敲门,其妻子开了门。执行人员亮明身份后,王某的妻子告诉执行人员,丈夫已出门干活了,没有在家。这时,细心的执行人员发现有辆电瓶车还停在家里,就再次询问,让其考虑清楚,并出示了搜查令。王某的妻子见隐瞒不了,就只好老实交代其丈夫在楼上。

  随后,被执行人王某随妻子下楼。王某说,自己身体不好,不能干重活,全家主要收入靠其妻子,再加上近几年建造了新房,在外有大笔的债务,家庭生活较为拮据。

  执行人员对王某说:“即使家庭状况困难,也要和申请执行人协商,一起把这个问题解决,而不是避而不见。”最后王某同意和执行人员一起回法院执行局协商解决,因为时间较早,被执行人体质较差且尚未吃早饭,执行人员为其买来早饭。当天下午,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以3.8万元一次性付清结案,至此,该起涉民生案件也顺利执结。

  随后,执行人员奔赴另一执行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朱某位于三江街道下元塘村的住处。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标的额为26万元,被执行人平时电话难以联系上。执行人员赶到后,发现住着的是一对老夫妻,经过简单的交谈,原来这对老夫妻是被执行人朱某的父母,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儿子在外面的债务情况,只知道前几年儿子投资失败,从原单位辞职,负债累累。这些年,老两口除了退休工资外,一直在外打工赚钱,帮儿子偿还债务,现住的房子也已抵押给了银行。老父亲表示,他们会配合法院的工作,督促儿子早点把债务还清。随后,执行干警将传票送达给被执行人父母,并要求告知被执行人按照传票上写明的时间到法院。